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简章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年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简章公布如下:
一、培训基地概况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前身为创办于1898年的鼓浪屿教会医院,沉淀了厚重的文化精髓,厦门医学院直属附属医院,省内各本科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中国医师协会呼吸内镜医师培训基地、福建省呼吸内镜培训基地、厦门医学院呼吸疾病研究所等。是岛外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环境优美、设备齐全,拥有享誉省内外的厦门市呼吸疾病诊治中心(呼吸病医院)。
1993年,我院成为福建省首批认可的16家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试点医院。1993-1996年期间,按照《培训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在职住院医师进行培训。2010年始我院正式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2015年医院晋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床位规模扩大到1300张,各主要专业科室三级分科完善,重建了临床实践技能训练中心,具有现代化模拟教学仪器和培训设施,设备先进、培训科目齐全。2016年我院通过省卫计委组织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实地评审”的培训基地5个,分别是内科、外科、妇产科、神经内科、放射影像科基地。
二、招录对象及要求
1.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2.符合条件的“基层全科医生”。详见“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站(https://fujian.wsglw.net/Index.aspx):《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0年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3.受新冠疫情影响,本次暂不招收未在福建省就业的福建省外〈或海外〉 全日制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毕业且非福建省户籍的中国大陆公民。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应对照《福建省临床、 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20 年) 》(附表) 谨慎选择培训专业。详见《通知》。
三、招录专业:
内科、外科、妇产科、放射科。
四、报名时间:
1.已取得全科医学相关培训证书的“基层全科医生” : 2020年 7 月 28 日 8:00 至 8 月 3 日 17:00。
2.其余人员:7 月 28 日 8:00 至 8 月 7 日 17:00。
变更培训专业再次报名住培的报考者报名前需与省卫健委科教处电话联系并传真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后方可重新注册。
五、报名方式:
电脑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站” (https://fujian.wsglw.net/Index.aspx),根据“报名使用手册”要求进行“学员注册”并填报志愿。
具体操作流程及报名要求详见《通知》。
六、审核流程
(一)初审
1.7 月 28 日 8:00 至 8 月 4 日 17:00 由省卫健委科教处对“基层全科医生” 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2.7 月 28 日 8:00 至 8 月 8 日 17:00 由我院按照“审核使用手册” 对第一志愿报考本院的网上报考者(除“基层全科医生” 外) 进行报名资格初步审查。
(二)复核
电话或短信通知复核时间地点及所需携带资料。
(三)报名资格考试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步审查的“基层全科医生” 请于 8 月5-6 日登录福建省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网打印准考证, 于 8月 6 日上午 08:30 到福州市(考场具体地址见准考证)参加考试。通过考试者按报名时志愿参加各培训**的面(笔) 试。
七、录取
1. 第一志愿: 8 月 11-17 日。
2. 第二志愿: 8 月 18-21 日。
3. 第三志愿: 8 月 22-25 日。
4. 志愿统一调剂: 8 月 26-28 日。
八、报到
2020年8月31日前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 取消录取资格和下一年度我省住培报名资格。
九、工资福利待遇
(一)免住宿费
(二)补助收入
1.行业人:财政补助2000元/月+本院同级住院医师基本工资水平,凭发票补贴医社保缴交费用。
2.厦门市以外的外单位人:财政补助2000元/月+ 原单位基本工资+基地工资补差+值班费,基地工资补差项目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特区津贴+基础性绩效工资。
3.本单位人:财政补助2000元/月+本院同级住院医师工资水平。
十、咨询方式
地址: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5号楼5楼教学科研管理部
电话:0592-6159592
联系人:郭老师
教学科研管理部
2020年7月28日
附表 | |||||
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对应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一览表(202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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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申报专业 |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 | 备注 | ||
临床 | 内科二级申报专业(神经内科除外) | 内科 | |||
神经内科 | 神经内科 | ||||
外科二级申报专业(小儿外科、神经外科除外) | 外科 | ||||
神经外科 | 外科或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 2017年新设专业 | |||
小儿外科 | 儿外科 | ||||
麻醉、疼痛学 | 麻醉科 | ||||
妇产科 | 妇产科 | ||||
计划生育 | 妇产科 | ||||
儿科 | 儿科 | ||||
眼科 | 眼科 | ||||
耳鼻咽喉科 | 耳鼻咽喉科 | ||||
精神病学 | 精神科 | ||||
职业病 | 内科 | ||||
皮肤病性病学 | 皮肤科 | ||||
全科医学 | 全科 | ||||
康复医学 | 康复医学科 | ||||
重症医学 | 重症医学科 | 2020年新设专业 | |||
急救医学 | 急诊科 | ||||
肿瘤放射治疗学 | 放射肿瘤科 | 2015年新设专业 | |||
超声波医学 | 超声医学科 | ||||
放射医学二级申报专业 | 放射科 | ||||
核医学 | 核医学科 | ||||
病理学 | 临床病理科 | ||||
临床医学检验二级申报专业 | 检验医学科 | ||||
口腔 | 口腔医学或口腔类别其他一级申报专业 | 口腔全科 | |||
口腔内科 | 口腔全科或口腔内科 | 2017年新设专业,仅向2017级及之后的口腔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开放 | |||
口腔颌面外科 | 口腔全科或口腔颌面外科 | ||||
口腔修复 | 口腔全科或口腔修复科 | ||||
口腔正畸 | 口腔全科或口腔正畸科 | ||||
备注: 1.按2019年福建省临床、口腔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制订此目录,如有新增专业将更新此目录。 2.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与执业医师注册范围对照表参见《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福建省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专业分级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