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医疗美容告示
发布时间:2024.12.08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未成年人进行医疗美容必须携带真实有效身份证件,应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监护 人全程陪同。 投诉举报受理电话:0592-6159517(本院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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