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结题SOP
发布时间:2022.01.26
一、目的
为保证临床试验结题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本SOP适用于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各专业科室,辅助科室。
三、标准操作规程
1.所有受试者完成安全性随访后,研究者应及时确认原始数据及文件已记录完整、核查CRF、处理数据质疑。
2.药物管理员与申办者接收人清点剩余药物、空包装及未使用药物数量,试验药物的使用与剩余的情况须与申办者提供的药物总数相符,不一致的情况须有合理、充分的书面记录或说明。清点无误后,双方签署交接文件,试验药物返还申办者,由申办者负责销毁,细胞毒性药物由申办者授权机构销毁。
3.清点需回收的相关物资及应急信封数量。按规定销毁,或双方签署交接文件后返还申办者/CRO。
4.主要研究者完成分中心小结/总结报告后交由机构办公室审核盖章。总结报告仅适用于我院为组长单位,需有主要研究者、申办者签名与盖章。
5.主要研究者负责完成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结题报告,并根据伦理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结题审查。
6.专业及机构的质量管理员完成质量检查。
7.机构办秘书确认申办者已结清试验尾款,按协议支付试验经费。
8.试验资料须及时交机构资料管理员归档,需确保资料和文件完整。
9.资料归档后,根据GCP 或试验项目规定的年限要求进行保存。销毁时,保存销毁记录。
10.按《临床试验结题签认表》(附件1)要求,各方人员确认完成各项工作后签字并注明日期。
11. 以上项目全部完结后,项目关中心。
四、附件
附件1:临床试验结题签认表